不偷IP属地:北京市 发布于48分钟前
但值得(📅)(de)注(zhu)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(🎁)推(🔳)广有限公司(si)(下称“鸟人公司(⚽)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(🚔)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(qi)诉好几千(qian)家,获(huo)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(🔐)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(liao)者(🐛)称。 南(nan)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(🏧)公司向等娱(yu)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(ji)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(ji)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(zhe)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(ping)个(ge)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(🈺)鸟人公司交钱(qian),因此可以看出周(🍴)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(🥍)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(📻)决书显(🙇)示,鸟(🎟)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(deng)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(🐩)主张每(mei)首歌(🏠)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(ji)协还(💽)(hai)是鸟人公司发起诉(⏳)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(you)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(🆖)管理条(tiao)例》第(di)二(🧦)十条规定,本案(🚽)原告应为(💣)中(🚝)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(guan)理协(🍕)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(🍏)及创作者(zhe)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(de)著作权无证(🐩)据证实。